各乡(镇)人民政府、棉城街道办事处,县级各部门: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石棉县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石棉县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为加快我县老龄事业发展,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老龄工作的决定》,结合我县人口老龄化发展趋势,制定《石棉县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老龄工作方针,紧紧围绕建成四川省城乡统筹和谐发展的山区经济强县目标,加快老龄事业发展,有计划、有步骤地解决人口老龄化带来的社会问题,满足广大老年人不断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求,着力提高老年人生活品质,推动老龄事业与社会经济协调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科学发展观,统筹做好家庭赡养和社会保障、物质供养和精神关爱、道德敬老和法律维权等工作,促进老龄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2.坚持以人为本,以满足老年人物质精神需求为出发点,为老年人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鼓励和支持老年人量力而行参与社会活动,不断提高老年人生活生命质量。
3.坚持社会参与。按照“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方针,进一步理清发展老龄事业的思路,强化政府责任,动员社会参与,调动多方面的积极性参与老龄事业发展,构建大老龄工作格局。
4.坚持老龄服务均等化。从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的高度,推动老龄公共服务均等化,合理分配社会养老资源,提高老年人社会福利水平,处理好城镇与农村、当前与长远、重点与均衡的关系,稳步提高老年福利水平,确保城乡老年人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促进老龄事业整体推进。
二、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总体目标。
建立健全完善社会养老保障体系、养老服务体系,发展老年文化体育和教育事业,不断提高社会养老保障水平,增强社会敬老意识,优化社会助老环境,更好地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的目标,提高老年人生活生命质量。
(二)主要任务。
1.健全完善社会养老保障体系。
继续完善城镇职工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不断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实施城乡居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确保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率达到100%。
进一步完善农村居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到“十二五”末,农村适龄人员养老保险参保率力争达到98%,60岁以上老年人全部享有基本养老金待遇。
推进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建设。不断推进和完善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医疗制度,落实老年职工和居民的各项优惠政策,逐步提高参保老年人的医疗保险待遇和保障水平,降低个人缴费标准,提高住院和门诊大病医疗费报销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开展多种形式的老年医疗保健服务,为80岁以上老年人每年免费健康体检一次。确保离休人员医疗保障筹资标准逐年增长。不断完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村覆盖率达到100%,逐步提高人均筹资标准和财政补贴金额,提高参保人的医疗保险待遇。
提高贫困老年人救助标准,保障贫困老年人的基本生活。将城乡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全部纳入“低保”范围,并建立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和低保补助水平动态调整机制。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在“应保尽保”的基础上,到“十二五”末,城市低保人均补助水平达到每人每月200元,农村低保人均补助水平达到每人每月80元,医疗救助封顶线提高到2万元。不断提高农村“五保”老人供养水平,保证供养标准和当地农民生活水平同步增长,“十二五”末集中供养率达到70%以上。
不断完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和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探索建立同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利益导向体制。
2.健全完善养老服务体系,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
逐步完善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养老服务体系,建立与我县人口老龄化进程、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养老服务社会化发展机制,不断提高养老服务整体水平。
加快发展社会养老服务,培育壮大老龄事业和产业。加强公益性养老服务设施建设,鼓励社会资本兴办具有护理功能的养老服务机构,拓展养老服务领域,实现养老服务从基本生活照料向医疗健康、辅具配置、精神慰藉、法律服务、紧急援助等方面延伸。
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建立健全县居家养老服务指导中心、乡镇(街道)服务中心、村(社区)服务站等三级服务网络,搭建居家养老服务平台。建立老年人口信息库,实行动态管理,准确掌握老年人状况和需求。发展多种形式的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由政府宏观管理,社会各方力量兴办,市场化运作,围绕老年人衣、食、住、行、医、学、购、乐等需求,开展内容丰富、专业化、特色化服务。加强老年家政服务建设,通过设立爱心服务点、爱心理发店、爱心超市、爱心便利店等,为老年人提供便捷的家政服务。加强老年食堂或老年餐桌建设,为老年人提供配送餐服务。加强老年人应急救助系统建设,为老年人家庭安装求助门铃。扩大居家养老服务范围,由政府给困难老人购买服务扩大到向全体社会老人提供有偿或低偿的居家养老服务。到“十二五”末,城镇居家养老社会化服务达到70%,农村居家养老社会化服务达到10%以上。
积极推进社区照料服务。依托社区的公共服务资源,积极发展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和专业化养老服务机构,成立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服务站,开展养老服务和病患陪护等服务。加快社区日间照料中心、老年人娱乐室等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增加社区老年活动场所和便利化设施。增强社区的养老、照料功能,让老年人实现就近养老和活动。
科学规划、引导机构养老服务。通过加大政府公共财政投入和鼓励扶持社会力量参与,建设一批设施齐全、功能完善、档次不同的养老机构,不断改善养老服务设施和条件,满足老年人多元化养老需求,确保最困难、最需要帮助的老年人优先得益,并由助困型向普惠型转变。争取到2015年,全县机构养老床位达600张,实现每千名老人拥有30张养老床位的目标。加强对养老机构的管理,规范养老机构的运营。加强养老服务专业队伍人员培训,提高养老服务队伍人员素质,加快养老服务信息化建设,及时向社会提供各类养老服务需求和资源供应信息。
3.发展老年文化体育和教育事业。
建设并投入使用新的县老年人活动中心和老年大学,为老年人打造一个多功能、高档次的活动场所。全县乡(镇)建有老年人活动中心,所有村(社区)因地制宜建设老年文化活动中心(室),各社区建一处室内建筑面积50平方米以上的老年人文体活动场所。进一步健全完善基层老年文体组织和队伍,培训骨干,普及老年文体活动知识,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老年文化体育活动,满足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需求,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实际,每年开展有一定规模和影响的老年人广泛参与的文化活动。同时要开发符合老年人生活习惯和生理心理特点的健身活动,增加具有老年人特色的体育活动项目。
办好各级老年大学、学校,提高教学质量。整合老年教育资源,并积极引导、规范管理社会力量参与老年教育服务。乡(镇)、村(社区)都要开办老年学校或老年课堂。到“十二五”末,全县老年人入学率达到20%。创新老年教育内容、教育形式、教育方法,发展老年网络教育,一方面为老年人更新知识、老有所为创造条件,另一方面通过开设心理咨询、精神健康等课程,为老年人减轻心理负担和精神健康服务。
4.构建社会助老环境体系。
合理规划老年人生活空间。充分考虑老年人的需求,在新建或改建的居民区,合理规划老年活动中心和老年人活动区域。
加快无障碍设施建设和改造。新建城市道路、公共建筑和养老机构场所严格执行《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和《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建标(1999〕131号),加强新建项目无障碍设施配套建设监管,在规划、设计、施工、监理、验收等各环节严格把关,确保新建城市道路、公共建筑和养老机构场所无障碍设施率达到100%。对已建成并投入使用的与老年人生活、工作密切相关的居住区、城市道路、公共建筑和养老机构,要制定改造计划,增补无障碍设施。到“十二五”末,实现城市道路无障碍设施设置率不低于80%,各类公共服务建筑物无障碍率不低于60%,老年人服务设施无障碍率不低于90%。建立由老年人组成的监督队伍,对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维护工作进行社会监督。加强无障碍宣传引导,营造全社会建设和爱护无障碍设施的友好氛围,为老年人生活提供方便。
营造尊重老年人的社会人文环境。加大舆论宣传,在全社会大力弘扬孝道文化,开展敬老爱老教育,把敬老爱老教育纳入青少年和中小学生的思想道德教育内容,在中心城区、车站、社区等人流密集地点设置老龄宣传牌和宣传栏,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刊发尊老公益广告,组织开展敬老模范先进评选表彰活动,营造敬老爱老的社会氛围。
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强化主动维权工作,认真落实老年人优待政策,充分发挥各级人大法律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作用,确保老年法律法规有效落实。积极开展老年政策法规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全社会依法发展老龄事业、依法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意识,司法行政部门和宣传部门要将老年法律法规列入普法规划;党校要把老年法律法规列入党政干部培训班的教学内容,采取一定形式对公务员和机关工作人员进行老年法律法规教育,强化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观念;老年大学、学校要将老年法律法规列为必修课,提高老年人知法守法、依法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建立健全对涉老案件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制度和涉老案件陪审员制度;对老年人因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提起诉讼,交纳诉讼费确有困难的,给予缓交、减交或者免交的优待。社区要设立老年法律服务网点,使老年人就地、就近、及时得到有效的法律服务和援助。公共文化和体育活动场所为老年人提供优先、优惠服务。
5.鼓励支持老年人社会参与。
根据老年人的兴趣爱好、个性特点成立各类兴趣组织或俱乐部,为老年人参与社会创造条件。支持和引导基层老年协会按照“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原则,规范协会建设,做好老年协会登记注册和备案管理工作。开展基层老年协会骨干培训,提高协会整体素质和服务能力。支持老年协会参与基层调解活动,帮助老年人调解涉老纠纷。开发利用老年人力资源,支持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开展送医、送科技、送文化活动。珍视老年人知识、技能和经验,支持老年人参与社区服务、关心教育下一代、维护社会治安等公益活动。鼓励低龄健康老年人参与志愿服务活动,在志愿服务过程中实现自我价值。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乡镇党委政府要发挥主导作用,加强领导,真正把老龄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县老龄委各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部门职能,把老龄工作纳入本部门的工作计划。县老龄办要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助手,做好综合协调、信息交流、服务配合等工作,督促各有关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如期完成《规划》任务目标。
(二)完善投入机制。
通过政策扶持、优化环境、加强服务等措施,吸引社会资金投入老龄事业,推动建立政府、集体、社会、个人相结合的老龄事业投入机制,增强发展老龄事业的实力。加大老龄事业发展基金募集力度,动员、引导企事业单位、集体组织、社会组织、个人等社会力量,以多种形式兴办和参与老龄事业发展。
(三)强化部门职能,形成整体合力。
县级有庆职能部门要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加强沟通、密切协作,努力形成推进养老服务体系的整体合力,老龄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要加强发挥组织协调、调查研究、检查指导等职能,及时研究部署老龄工作任务,定期通报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情况,及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推进老龄事业深入发展。
(四)加强机构建设。
要进一步完善各级老龄工作机构,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不断提高老龄工作机构履职能力。积极探索建立适应老龄事业发展要求的基层老龄工作机制,健全完善专兼职结合的老龄工作人员队伍,不断提升基层老龄工作的整体水平。
(五)扩大老龄宣传。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户外宣传等各类媒体和多种渠道,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大力宣传人口老龄化的重大影响、发展老龄事业的紧迫性、老龄法律法规政策和尊老敬老的传统美德,不断扩大老龄工作的社会影响力,提高全社会对老龄事业的关注程度和参与热情,积极营造有利于老龄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六)搞好调查研究。
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要深入分析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认真搞好调查研究,科学提出解决人口老龄化问题的对策和建议,为县委、县政府更好地应对老龄化的挑战提供决策依据,确保《规划》任务目标圆满完成。
(七)强化激励机制。
积极开展敬老模范县、乡(镇)单位、村(社区)创建活动,对成绩突出的单位予以表彰。定期组织开展老龄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老有所为以及各类老龄先进典型的评选表彰活动,在全社会形成老龄工作争先创优的良好局面,促进老龄事业加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