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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文日期:2017-01-04
  • 发布日期:
  • 主题关键词:资助,长期护理服务,中央轮候册
  • 标  题:香港资助长期护理服务中央轮候册
香港资助长期护理服务中央轮候册
香港社会福利署2017-01-04 分享

        背景


为贯彻「老有所属」和「持续照顾」的施政方针及精简申请服务的程序,社会福利署于二零零三年十一月二十八日起实施长期护理服务中央轮候册,集中处理为长者而设的受资助长期护理服务的申请和服务编配。在中央轮候册之下,社会福利署提供一站式的统一登记及评估,为长者申请人轮候及编配受资助的长期护理服务。申请人在提出需要长期护理服务时,会被安排接受统一评估以确定他们的服务需要,并安排切合他们所需的长期护理服务。


长期护理服务涵盖的范围


长期护理服务涵盖以下各项受政府资助的服务:


1)社区照顾服务

综合家居照顾服务(中度或严重缺损的体弱个案)

改善家居及社区照顾服务

长者日间护理中心/长者日间护理单位

(注:就服务类别而言,综合家居照顾服务及改善家居及社区照顾服务均为家居为本服务,而长者日间护理中心/长者日间护理单位则为中心为本服务。)


2)住宿照顾服务

安老院(适用于二零零三年一月一日前提出申请的人士)

护理安老院

护养院


申请长期护理服务的手续


中央轮候册只接纳经转介的长期护理服务申请。申请人或家人可联络下列任何一个转介办事处,提出要求:

1)综合家庭服务中心/综合服务中心;

2)医务社会服务部;

3)长者地区中心;

4)长者邻舍中心/长者活动中心;及

5)其他服务单位,例如保护家庭及儿童服务课、辅导单位、露宿者综合服务等。

改善买位计划和长者日间护理中心的服务使用者如认为目前接受的服务已不能满足其护理需要,亦可联络上文所列的转介办事处,要求接受长期护理服务。

下列服务的现有使用者如认为目前接受的服务未能满足其护理需要,可申请长期护理服务。服务使用者或其照顾者可联络下列服务机构,以便机构的负责工作员根据他们的需要,作出适当转介:

a)受资助安老院舍/合约安老院舍;

b)综合家居照顾服务队、改善家居及社区照顾服务队及家务助理队;及

c)附设于长者地区中心/安老院舍的日间护理单位。

转介办事处的社工会与申请人及/或其家人面谈及/或进行家访,以便作出初步甄别,确定申请人是否需要接受长期护理服务。如经初步甄别认为申请人需要接受长期护理服务,社工会为申请人安排「长者健康及家居护理评估」,以确定其护理需要。评估结果显示有护理需要(即身体机能中度或以上缺损)的长者,会被纳入中央轮候册内,并根据评估结果获编配服务。如配对的服务尚未有空缺,便会安排申请人在适当的轮候名单上等候接受有关服务。至于评估结果显示没有护理需要(即身体机能没有缺损或轻度缺损)的长者,会按需要实时转介接受其他社区支援服务(例如综合家居照顾服务(普通个案)、长者地区中心、长者邻舍中心、长者健康中心、辅导、长者外展服务等)。


申请人的选择


合资格申请住宿照顾服务的申请人,可享有以下对安老院舍的选择:

院舍所属地区;

院舍所属宗教背景;

院舍所提供的膳食类别;及

是否接受编配入住改善买位计划下的宿位。

合资格申请社区照顾服务的申请人,须在中心为本照顾服务或家居为本照顾服务二者选其一,然后在所选择的服务类别中可有最多三项不分次序的选择。所拣选的必须是服务其居住地区的社区照顾服务单位。申请人及负责工作员可参考社会福利署网页上综合家居照顾服务、改善家居及社区照顾服务、长者日间护理中心/单位的服务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