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字号: 西政办函〔2020〕78号
  • 成文日期:2020-07-25
  • 发布日期:2020-07-29
  • 主题关键词:
  • 标  题: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西双版纳州养老服务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西双版纳州养老服务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07-25 分享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委、办、局:

为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9〕94号)精神。进一步加强对养老服务工作的领导,强化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州人民政府决定成立西双版纳州养老服务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席会议组成

总召集人:傅希 州委常委、常务副州长

人:王峰 州委常委、副州长

副召集人:岩 州政府副秘书长、州政府办公室主任

刀世明 州政府副秘书长

李萍芳 州民政局局长

员:

州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袁松平 州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柏力微 州科技局副局长

冯晓冬 州公安局副局长

岩温合 州民政局副局长

州财政局副局长(州金融办副主任)

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州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张国强 州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曾志海 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方凌志 州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马成玲 州商务局副局长

怀 州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州国资委专职副主任

余春江 州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州统计局副局长

岩三书 州扶贫办副主任

州医保局副局长

团州委副书记

黄立成 州残联理事长

田晓平 州红十字会副会长

陈兴华 州税务局副局长

董加相 州人民银行调研员

郑东文 州银监局副局长

州消防救援支队副支队长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在州民政局,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州民政局分管养老服务的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科室负责同志担任。

联席会议成员如有变动,由成员单位相应岗位职责人员自行递补,报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

二、主要职能

联席会议在州委、州政府领导下,统筹协调全州养老服务工作,研究决定养老服务工作重大事项,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协调解决养老服务发展中涉及州级事权的政策性、制度性问题,研究审议拟出台的养老服务政策,拟订养老服务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指导和监督全州养老服务发展情况,督促各项工作落实;加强各县市、有关部门信息沟通和相互协作,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完成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工作规则

(一)会议制度。联席会议根据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全体会议,或召开部分成员单位参加的专题会议,由总召集人、召集人或副召集人主持。成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提出召开会议的建议。联席会议实行集体会商制,分析解决养老服务业发展面临的新情况及存在问题,研究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有关政策措施等。联席会议有关精神,以纪要形式印发成员单位。

(二)报告制度。各成员单位应将履行职责、落实会议决定事项,以及协调解决养老服务发展面临问题等情况,及时报告联席会议。联席会议办公室及时汇总各县市、有关部门反映的养老服务情况及问题,重大事项及时向州人民政府报告。

(三)联合调研制度。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对全州养老服务发展面临的突出问题及工作措施等问题,联合调研,掌握信息,分析原因,推动解决。

四、工作要求

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切实履行职责,扎实开展工作,认真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形成反应迅速、配合密切、通力合作的长效工作机制,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共同推进全州养老服务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加强对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的跟踪督促落实,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有关情况。

2020年7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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