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委、办、局:
为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9〕94号)精神。进一步加强对养老服务工作的领导,强化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州人民政府决定成立西双版纳州养老服务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席会议组成
总召集人:傅希 州委常委、常务副州长
召 集 人:王峰 州委常委、副州长
副召集人:岩 应 州政府副秘书长、州政府办公室主任
刀世明 州政府副秘书长
李萍芳 州民政局局长
成 员:
方 忠 州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兰 燕 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袁松平 州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柏力微 州科技局副局长
冯晓冬 州公安局副局长
岩温合 州民政局副局长
李 旻 州财政局副局长(州金融办副主任)
江 萍 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张 青 州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张国强 州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曾志海 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方凌志 州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马成玲 州商务局副局长
鲁 怀 州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戴 琴 州国资委专职副主任
余春江 州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温 洁 州统计局副局长
岩三书 州扶贫办副主任
吴 燕 州医保局副局长
林 源 团州委副书记
黄立成 州残联理事长
田晓平 州红十字会副会长
陈兴华 州税务局副局长
董加相 州人民银行调研员
郑东文 州银监局副局长
商 松 州消防救援支队副支队长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在州民政局,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州民政局分管养老服务的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科室负责同志担任。
联席会议成员如有变动,由成员单位相应岗位职责人员自行递补,报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
二、主要职能
联席会议在州委、州政府领导下,统筹协调全州养老服务工作,研究决定养老服务工作重大事项,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协调解决养老服务发展中涉及州级事权的政策性、制度性问题,研究审议拟出台的养老服务政策,拟订养老服务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指导和监督全州养老服务发展情况,督促各项工作落实;加强各县市、有关部门信息沟通和相互协作,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完成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工作规则
(一)会议制度。联席会议根据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全体会议,或召开部分成员单位参加的专题会议,由总召集人、召集人或副召集人主持。成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提出召开会议的建议。联席会议实行集体会商制,分析解决养老服务业发展面临的新情况及存在问题,研究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有关政策措施等。联席会议有关精神,以纪要形式印发成员单位。
(二)报告制度。各成员单位应将履行职责、落实会议决定事项,以及协调解决养老服务发展面临问题等情况,及时报告联席会议。联席会议办公室及时汇总各县市、有关部门反映的养老服务情况及问题,重大事项及时向州人民政府报告。
(三)联合调研制度。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对全州养老服务发展面临的突出问题及工作措施等问题,联合调研,掌握信息,分析原因,推动解决。
四、工作要求
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切实履行职责,扎实开展工作,认真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形成反应迅速、配合密切、通力合作的长效工作机制,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共同推进全州养老服务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加强对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的跟踪督促落实,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有关情况。
2020年7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