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全县民政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第十四次全国民政会议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紧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按照第四次全市民政会议及2020年全市民政工作暨民政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和困难群众兜底保障工作视频会议要求,围绕“三聚焦”“三基”职责,突出“一老一小”,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坚持和完善民政基本保障制度为主线,以深化改革创新为动力,坚决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推动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贡献力量。
一、充分发挥党建对民政事业发展的引领作用
(一)全面加强党的领导。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折不扣推动中央、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落地见效,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责任,坚持以党建工作引领业务高质量落实。全面加强民政领域意识形态工作,持续深入肃清孙政才恶劣影响和薄熙来、王立军流毒,全面净化政治生态。
(二)持续深入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和论述精神。认真学习第四次全市民政会议、2020年全市民政工作暨民政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和困难群众兜底保障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县政府加强和改进新时代民政工作的意见。
(三)提高支部党建工作水平。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认真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基本制度,扎实开展主题党日,完善重温入党誓言、入党志愿书以及党员过“政治生日”等政治仪式。
(四)强化党风廉政建设。持之以恒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和县委实施意见,深化“以案四说”“以案四改”专项活动,完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各项措施在民政系统落到实处。
二、坚决打赢民政领域脱贫攻坚战
(五)加强民政领域脱贫攻坚工作。实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行动,聚焦未脱贫人口、返贫人口和贫困老年人、残疾人、儿童以及重病大病贫困家庭,符合低保的及时纳入低保范围,精准落实兜底保障政策,做到应兜尽兜,落实就业成本扣减、低保渐退等帮扶措施,不断巩固提升兜底保障成果。加强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等困难群众的监测预警,一旦出现返贫、基本生活受影响,立即启动临时救助。认真做好国家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和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整改“回头看”。密切关注“边缘群众”,推动建立扶弱帮困长效机制,强化贫困地区农村“三留守”人员关爱保护和贫困残疾人帮扶。动员、引导社会组织、慈善、社工和志愿服务力量参与精准扶贫,形成脱贫攻坚强大合力。加强贫困地区社区治理和基层政权建设,推动移风易俗改革。
三、加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
(六)强化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完善以低保救助、特困救助、临时救助为主体、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的适度普惠的社会救助体系。分析疫情对困难群众的影响,摸排因疫情影响无法经营、暂不能就业导致基本生活困难的群众,疫情期间下放审批权限,简化申报程序,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社会救助,做到“应救尽救快救”。及时落实全市社会救助调标政策,稳步提升救助水平,进一步缩小城乡低保标准差距,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不低于城镇低保标准的1.3倍。配合县发改委做好价格临时补贴发放工作。为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购买“民政惠民济困保”商业保险,提高困难群众风险抵御能力,减少困难群众在遭遇意外或疾病而造成的生活负担。贯彻落实县政府《关于加强城市特殊困难群众救助帮扶工作的意见》,切实推动解决城市贫困群众生活难、上学难、就医难等实际问题。为乡镇(街道)购买26名社会救助事务性工作人员,加强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工作,增强基层经办服务能力。探索社区自我救助机制,着力解决急难救助问题。
(七)加强社会救助规范管理。充分发挥县级困难群众救助帮扶协调工作机制,定期研究解决困难群众救助帮扶的重大问题。继续深入推进城乡低保专项治理,巩固提升专项治理成果。全面推进“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社会救助综合改革,搭建巫山县协同救助平台,村(居)、乡镇(街道)设立“一门受理、协同办理”两级服务窗口,为全县困难群众提供社会救助“一站式服务”,基本实现全县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救助合理”。完善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查机制,推动低收入家庭数据库建设。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衔接,做到数据信息共享,适时开展比对,将疑点低保信息下发乡镇(街道)调查核实,进行动态管理,提升社会救助的精准度、时效性。
四、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
(八)增强养老服务供给。贯彻落实《重庆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全覆盖实施方案》,督促指导相关乡镇(街道)开展社区居家全覆盖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全年拟建成养老服务中心1个、社区养老服务站6个、村级互助养老点81个。稳步实施农村敬老院“三改”,骡坪镇沙坪敬老院试点开展农村失能特困人员集中照护。深化公办养老机构改革,采取“公建民营”“民建公助”等多种形式,引导支持社会资本参与公办养老服务设施改造、扩建、提升,盘活国有资产,满足社会养老需求,力争社会力量运营的公办养老机构占比超过50%。完善养老机构运营补贴制度,力争新增社会办养老机构2所、养老服务床位800张。鼓励支持建设“养办医”“医办养”机构,开展社区居家医养服务。完善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制度,试点农村互助养老服务。
(九)加强养老服务规范管理。持续推进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支持督促民办养老机构实施消防安全提升工程。探索养老机构智能化监管,鼓励养老机构配备智能化设备。建立养老服务领域金融风险监测预警机制,防范社会养老机构非法集资活动。推行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制度,将街道养老服务中心纳入覆盖范围。
(十)发展养老服务产业。积极参加第十五届中国(重庆)老年产业博览会。深入推进“民政服务+行业”,建设巫山县智慧养老平台,支持养老服务与相关行业融合发展。
(十一)强化养老服务保障。启动编制养老服务“十四五”规划。成立县养老服务领导小组,建立县级养老服务联系会议制度。落实养老服务设施用地基准地价和租金标准,降低养老服务用地成本。采取县内办班、外出培训等多种形式,培育一批养老护理员、养老管理院长等养老服务人才。
五、健全儿童福利服务体系
(十二)抓实儿童保障工作。落实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基本生活保障政策,持续实施孤儿“福彩圆梦•助学工程”和医疗康复“明天计划”项目,保障儿童基本权益。加强儿童收养部规范化建设。
(十三)抓实儿童关爱保护。调整完善县级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联席会议制度,发挥政策合力和联动效应。持续开展“合力监护、相伴成长”专项行动,提升家庭监护能力,落实强制报告责任,确保儿童健康安全成长。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加强农村留守妇女关爱服务。
六、创新基层社会治理
(十四)推进城乡社区治理。完善县级城乡社区治理工作协调机制,发挥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作用。出台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实施意见。研究编制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出台增强村级综合服务功能的实施方案。进一步出台提高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一肩挑”和村(社区)“两委”成员交叉任职比例的措施。启动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前期指导工作,完成全县村(居)委会主任培训。推广“三事分流”等基层治理经验。加大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力度,为村(社区)减负增效创造有利条件。推进示范村(社区)建设。统筹推进村(居)民自治领域扫黑除恶、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相关任务。
(十五)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坚持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与党建“六个同步”,推进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深化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管理。培育发展城乡社区社会组织,规范乡镇(街道)商会登记管理。持续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防范化解社会组织领域重大风险。
(十六)加快慈善、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发展。健全慈善组织公开募捐、信息公开、投资活动等综合监管机制,创新慈善捐赠方式,支持发展“互联网+慈善”模式,拓宽公众参与慈善渠道。规范福利彩票发行和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加强和壮大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大进镇扶贫社会工作服务项目。抓好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推广使用,发挥志愿服务作用。
七、优化专项事务管理服务
(十七)优化行政区划设置和地名管理。全面落实《行政区划管理条例》及其实施办法,推动“互联网+地名”服务,加强我县历史地名保护工作。稳妥推进不规范地名清理整治,及时审核报批新增地名。深化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成果转化,建设地名普查成果转化平台。完成我县地名文化图册、移动地图查询系统、一镇一图等地名文化成果转化利用。开展行政区域界线隐患排查处置,深化平安边界建设。做好地名标识牌和界桩的管护工作。
(十八)深化殡葬改革发展。编制“十四五”殡葬事业发展专项规划,加快推进基本殡葬服务设施建设。强化殡葬改革宣传,提倡文明节俭办丧事。加强清明祭扫安全保障管理。对“住宅式”墓地、活人墓继续开展督查整改。完善惠民殡葬政策,执行基本殡葬服务制度和节地生态安葬奖补制度,合理扩大覆盖对象和服务项目。持续推进和巩固城区文明治丧管理成果。
(十九)加强婚姻登记服务。完成婚姻登记信息数据库、历史数据补录和登记档案电子化工作,实现婚姻信息数据共享。开展婚姻家庭辅导服务,深入实施“家庭和谐计划”。推动婚俗改革。
(二十)强化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贯彻落实县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建立联席会议机制,明确部门职责,推进救助管理规范化建设。开展“救助管理服务质量大提升”专项行动。遵照执行受助疑难人员安置办法。深入开展流浪未成年人教育矫治。持续实施“冬季送温暖”“夏季送清凉”专项救助行动。
(二十一)提升残疾人福利水平。全面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加强动态管理及监督。协助市民政局实施“福康工程”项目,助力残疾人精准脱贫。
八、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二十二)强化风险防范化解。强化内部管理,完善工作流程,抓好惠民政策落实。开展易引发极端事件风险点排查,制定风险防控措施和化解工作预案。持续抓好民政服务机构消防、食品、卫生、地质、建筑工地、人身安全、服务对象心理情绪等重点事项隐患排查。加强舆情监测,做好关键信息收集和研判,及时高效处置有关舆情。
(二十三)坚决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安排全力抓好养老服务、儿童福利、流浪人员救助、殡葬服务、婚姻登记服务等民政服务机构的疫情防控工作。抓好疫情防控期间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配合县政法委做好社区排查防控。加强对慈善捐赠的监督管理。
(二十四)完善民政应急管理体系。总结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经验,聚焦民政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短板,围绕民政领域公共卫生事件、消防安全、重大集访、重大舆情等风险,完善应急处置指挥体系,组建专业应急队伍,建立专门应急场所,完善应急处置机制,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九、推进民政基层能力建设
(二十五)推进法治型民政建设。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重点抓好养老服务、社会救助、社会组织、殡葬服务等领域规范执法工作。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程序。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深化法治宣传教育。
(二十六)推进服务型民政建设。抓好民政“十三五”规划收官总结,结合我县县情研究制定民政事业“十四五”发展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完善人才引进、培养和管理机制。规范民政专项资金监管。加强直属单位建设,提升管理服务能力。
(二十七)推进创新型民政建设。深化民政体制机制改革,进一步落实民政机构职能职责。深化民政“放管服”改革,优化民政事业发展环境。深化养老服务、殡葬服务、社会救助、社区治理等重点领域改革,全面释放民政事业发展活力。
巫山县民政局
2020年3月30日